一、评选依据
根据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助函〔2022〕9号)文件精神,并按照学校《学生资助管理办法》附件3《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评选实施细则》,结合本院实际情况,认真组织申报和评审。
二、评审程序
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,按通知规定提出申请,填写《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并附在校期间荣誉获奖证书复印件和个人先进事迹材料。各班民主评议推荐,班主任填写推荐意见,上报机电学院学工办,机电学院组成评审小组,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,经机电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确定初审推荐名单,公示3天,无异议后报学工处。
拟推荐以下3名学生上报,名单如下:
序号 | 姓名 | 班级 | 学号 | 性别 |
1 | 张海波 | 机制203C | 20202128070863 | 男 |
2 | 张欢 | 机电203A | 20202128070018 | 男 |
3 | 邓丰 | 计网2031 | 2020112807187 | 男 |
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10月13日至16日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机电学院反映。办公室:学工办2C213,联系人:吕依玲,电话:19533013508。
机电学院
2022年10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