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评选依据
根据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并按照学校《学生资助管理办法》附件3《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评选实施细则》,结合本院实际情况,认真组织申报和评审。
二、评审程序
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,按通知规定提出申请,填写《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并附在校期间荣誉获奖证书复印件和个人先进事迹材料。各班民主评议推荐,班主任填写推荐意见,上报智造学院学工办,智造学院组成评审小组,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,现将初审名单公示3天,无异议后报智造学院党政联席会和校学工处。
拟推荐以下4名学生上报,名单如下:
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11月5日至7日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智造学院反映。办公室:学工办2C213,联系人:庄羽,电话:13092588028。
智造学院
2024年11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