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评选依据
根据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并按照学校《学生资助管理办法》附件3《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评选实施细则》,结合本院实际情况,认真组织申报和评审。
二、评审程序
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,按通知规定提出申请,填写《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并附在校期间荣誉获奖证书复印件和个人先进事迹材料。各班民主评议推荐,班主任填写推荐意见,上报智造学院学工办,智造学院组成评审小组,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,拟定推荐名单,公示3天后,上报党总支委员会及党政联席会审议,通过后报学工处。拟推荐以下8名学生上报,名单如下:

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9月22日至24日。如有异议,请学生本人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材料向智能制造学院学工办反馈,联系人:陆青萍,地点:2C225办公室。
智能制造学院
2026年9月21日
